一带一路︱北极环境安全国际合作及中国应对

(8/23)

一带一路︱北极环境安全国际合作及中国应对

可是,北极理事会的组织结构与会议制度却也反映出北极环境合作的不对称关系。正式成员、永久参与方和观察员的组织安排对理事会下权力结构进行了分层,北极国家在相关议程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决定着北极环境事务的发展,而域外国家及非政府主体的权利主要局限于参加理事会会议和观察理事会工作,并不能直接参与决策。与此同时,该组织还通过一系列规则设置来维护北极国家的特权地位,要求北极理事会观察员申请国必须承认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并以制度性条款使观察员承担与其自身权利所不相符的北极义务,且无法晋升为正式成员。

而在北极地区内部,行为体之间亦存在明显的权力差距。虽然环北极国家同处北极圈附近,但冰岛、瑞典和芬兰三国在勘察及利用北冰洋方面的能力要弱于北冰洋沿岸五国,后者因先天的地缘优势而具有更高的硬件水平,从而在北极环境合作中表现出更强的影响力。同样,在北极国家强大的硬实力面前,原住民代表等非政府主体并不能在北极理事会框架下自主决策,仅在特定的议程中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不仅如此,非对称性也内蕴于各行为体的软实力互动之中,无形地强化着治理结构的中心-边缘特征。当今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变量,在国际政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北极国家——特别是北冰洋沿岸五国——在应对北极环境问题的进程中,借助于地缘优势积聚了大量信息资源,控制着当下国际合作的发展方向。尽管目前北极环境安全的合作环境愈渐开放,可相关信息依旧不甚透明,即便是北极国家内部也尚未消除彼此间早已形成的信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