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北极环境安全国际合作及中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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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北极环境安全国际合作及中国应对

国际社会应对北极环境安全问题的合作关系具有非对称性,在现有“中心-边缘”式治理结构之下,行为体之间日益频繁的不对称互动加剧了北极环境合作的权力困境。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之中,北极环境问题不仅对当地的经济与社会活动造成影响,更关乎世界人民的根本生存利益。环境安全所具备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特征,共同赋予了其公共品的属性。并且,北极地区在地球生态系统之中地位特殊,其环境的变化足以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广域性影响,这使得北极环境安全这一公共品带有强烈的全球效应,而北极环境公共性与治理资源稀缺性的藕合,则从客观上强调了国际合作的必要性。但是,在当下实际治理过程中,北极环境安全的国际合作关系却呈现为不对称的中心-边缘结构,减少了相应公共品的收益。

过去,北极地区的环境公共品基本依靠域内国家自给自足,这一历史进程奠定了北极国家在当前北极环境公共议程中的主导地位,并延续至今。

以北极理事会为例,自创立以来,北极理事会基于《北极环境保护宣言》,促成了多项北极环保合作行动,有效减少了北极环境污染所造成的诸多消极影响。横向上比较,无论在治理深度还是治理广度上,北极理事会的环保作用都是其他同类国际合作平台目前所难以企及的,前者现已涵盖了整个北极地区的治理行为体以及域外相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