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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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1964)二十年后,诽谤诉讼居然成为美国的一宗朝阳产业,令人大跌眼镜。从政坛名流、商业大佬到娱乐明星,纷纷摩拳擦掌,竞相成为诽谤官司的原告。其中的佼佼者,如政坛名宿阿里尔·沙龙状告《时代》杂志;驻越美军总司令威廉·威斯特摩兰指控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宾夕法尼亚州检察官理查德·斯普拉格更不惜耗费二十年光阴,与《费城询问者报》对簿公堂。然而所有这一切加起来,其影响力似乎都不及现任总统、当年的地产名人唐纳德·特朗普因一篇嘲弄其建筑规划的专栏文章,愤而起诉《芝加哥论坛报》,并索要5000万美元的天价赔偿。幸好,照《纽约时报》名记安东尼·刘易斯的说法,他最终输了官司——“否则,迟早会有人提出10亿美元的诽谤诉讼。”

报刊媒体是否有资格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批评?对他们的批评和报道是否允许存在偏差?美国政府及其情报部门是否有权以“爱国者法案”的名义对全体国民实施监控?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现代公众知情权意识的增长,相当一部分美国人坚信,必须通过报刊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以进一步促进言论和出版自由;而另一部分美国人则认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反恐时代的来临,势必要求政府加强言论控制,确保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如此一来,人们不禁要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明确保护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究竟何去何从? 要回答上述问题,恐怕首先需要回顾美国言论及出版自由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