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规定
无。
4.等效替代
(1)完成本适航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等效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审定部门的批准。
(2)在使用任何经批准的等效替代方法之前,通知有关飞行标准部门的主管监察员。
五.生效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六.颁发日期:2017年11月29日
七.联系人:陈彦合
中国民用航空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024-88295072
一.标题:飞行控制-襟缝翼控制盒与导线-更换/改装
二.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生产序列号(MSN)240和生产序列号(MSN)242(含)—273(含)的达索公司Falcon 900EX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