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范围:
本指令适用于Airbus Helicopters(原Eurocopter,Eurocopter France,Aerospatiale)公司生产且至少安装了一个本指令表1中的吸能座椅的所有序列号的AS332 C、AS332 C1、AS332 L、AS332 L1、AS332 L2、EC225 LP、AS365 N2、AS365 N3、EC155 B和EC155 B1型直升机,对于每个座椅都执行过本指令表2中的一项Airbus Helicopters(AH)改装的AS332和EC225型直升机除外。
四.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指令替代CAD 2014-MULT-4439-8171
1.原因
在一次新件号的吸能座椅取证期间,注意到提示座椅下方禁止放置任何物品的标牌没有按要求安装到直升机上。
若不纠正此状况,座椅下方可能被人放置物品,将降低座椅吸能功能的效率,在发生事故时,可能降低乘员的生存性。
为纠正此潜在不安全状况,在确定最终解决方案之前,Airbus Helicopters发布紧急服务通告(ASB)AS332-01.00.85、ASB EC225-04A012、ASB AS365-01.00.66和ASB EC155-04A013,提供检查和纠正措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