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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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从表面来看,作为王室代理人的总督一方似乎处于强势地位,然而时至18世纪,掌握殖民地立法权的议会下院而非之前的参事会(相当于上院)才是权力的中枢——连科斯比本人薪俸多少、补贴多少,皆由它而定。照历史学家西蒙斯的说法:“整个18世纪的趋势是,总督向下院力量提出挑战,而不是下院试图侵犯总督的权力。”或者用另一位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由两者权力消长现象总结出的术语,即“膨胀的要求与缩小的权力”(swollen claims and shrunken powers)。客观地来说,莫里斯派——他本人曾任纽约及新泽西省议会议长——所倡导的“出版自由”(Liberty of the Press)事实上并不包括对立法机构(议会)进行批评的权利。换言之,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批评英王政府与总督远比批评殖民地议会来得更为安全。

而《纽约周报》上比比皆是的“自由”、“专制”、“压迫”等口号也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政治危机,相反更多是一种表明姿态的政治说辞——以“耶利米哀歌”的形式。科斯比一方援引的“诽谤法”源自1606年爱德华·柯克爵士向星室法院所做的汇报:对个人中伤将受到法律制裁,因它“有可能引发报复,久而久之会破坏治安”——至于对手握权柄的政府官员的诽谤则罪行要更为严重,因为“它不仅破坏了和平,而且有损政府声誉”。而曾格首席辩护律师汉密尔顿的结案陈词恰好令这一谎言不攻自破:“权力也许可以用一条大河来比喻,这样比较恰当。当它限制在河道之内的时候,它风光旎丽,还可以造福于人。但当它泛滥之时,变得狂暴而不可阻挡;它破坏一切挡在它面前的事物,所到之处,满目疮痍。如果这就是权力的本质,那么就让我们来实施我们的义务,像珍爱自由的智者那样,运用我们最大的关怀来支持自由,它是对抗无法无天的强权的唯一屏障。”——由此可见,曾格案的意义在于帮助人们认清权力的本质,同时并确立出版自由的原则和限度:政府官员可以成为舆论批评的对象,并且基于事实的批评根本不是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