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10/16)

杨靖︱从特朗普诉讼官司说起

首先是在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中,《纽约时报》从国防部获取的被贴上“绝密”标签的43卷卷宗,揭示出美国发动越战的理由令人怀疑。政府要求司法部门下令禁止出版上述文件,宣称这将威胁到仍在前线奋战的将士,并可能破坏旨在结束战争的外交斡旋。但最高法院却以压倒性的优势裁决“政府无法证明这一信息披露会给美国或美国人民立刻带来直接的、明确的、不可挽回的损失”。雨果·布莱克大法官并且认为,“国家安全”一词词义“过于宽泛、笼统和含混”,“而唯有一个自由且不受拘束的媒体才能将政府的欺诈行为公之于众……为了军方利益或所谓外交秘密而牺牲公众的知情权,这不是真正的公共安全”。尽管如此,在这一事件后,美国政府对言论和出版自由的管控力度却明显加大,经费也大幅增加——用安东尼·刘易斯在《禁止立法》(1991)一书中的话说:“在当今时代,总统以出于国家安全考量为理由,掩盖了政府越来越多的秘密勾当。情报机构每年花费数十亿美元,公众对其去向却一无所知。”

该书出版十年以后的9·11事件,是自日军偷袭珍珠港以来在美国本土发生的、对美国国家安全威胁最为严重的事件,美国由此被拖入所谓全球化反恐的泥潭之中。一个易受摆布的总统,加上神经过敏的国会,使得军情机构借机四处伸手,声称要查找并消灭幽灵一般穷凶极恶的敌人。“爱国者法案”的出台以及“国家安全局”的创设,不可避免地与言论和出版自由的传统理念发生冲突:媒体在政府的压力之下对美国反恐方略进行调查报道时往往失之于盲从轻信,从而失却了以往批判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