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权论(中):海洋法权的现代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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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权论(中):海洋法权的现代法律实践

《公约》创设了诸多规制各国海洋权利和权力的具体措施,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特别仲裁及谈判、调解等非强制性解决方式,在保障海洋法权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解决岛礁、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域争端提供了依据。之前的海洋秩序大都由海上军事力量决定,而《公约》则是以全球性法律规则来决定海洋秩序。

2.其他国际组织的海洋法权实践

在国际海洋立法进程中,很多国际组织在践行海洋法权。国际海事组织在处理国际贸易航运技术方面的规章和制度、应对海上安全航行问题、防止海上污染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为增进海上人命安全为宗旨,《防止海上油污国际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金的国际公约》等为建立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系统维护的法律规则形成了共识,对和平利用海洋起到了巨大作用。还有《统一海上旅客运输某些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统一海难援助和救助某些法律规定的公约》等为海上旅客的运输安全和海上救助提供了国际性法律依据。国际海事组织自成立以来,已经制定了四十多个公约或者公约修正案,为践行海洋法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