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性实践:对美国总统大选败选演说的话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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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性实践:对美国总统大选败选演说的话语分析

再往前推,选举人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的设立就是为了防止直接民选制度导致民粹暴政;1804年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要求选举时分别投票给总统和副总统,也是因为1800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阿伦·布尔(Aaron Burr)的平票在众议院导致了长达6 天36 轮投票的选举危机。

所以,我们一方面看到,美国的选举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在不断完善,每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都构成了制度革新的动力。另一方面,即便是有了先例与经验,刚性制度面对现代竞争性选举中的争议,始终存在着无法有效应对的可能,由此才酿成选举危机。

2000年的大选争议以最高法院的司法裁定告终。12月4日,联邦最高法院裁决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允许人工计票的决定违宪。由此我们又看到了富有戏剧性的一幕:12月13日,布什在德州众议院宣布当选总统,戈尔在副总统办公室发表败选演说。稍早之前,戈尔再次致电布什承认败选。有学者说,这次危机的解决是法制的胜利,“法治及法治背后的制度是终极原则,正因如此,制度才能长存、改进并在失误中总结教训”。然而,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并没有任何宪法条文提供支持,也就是说,法院裁决总统选举争议的行为是一种不明确但又被普遍认可的非制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