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权论(上):理论渊源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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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权论(上):理论渊源与构成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公元前43)曾说过,“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拥有了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拥有了世界的财富,进而控制了世界”。数百年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曾依靠海洋霸权实现了海上统治。进入21世纪,海洋霸权依然色彩浓重。以美国等为代表的海洋强国施行的霸权行径屡屡破坏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美国重返亚太后,南海问题、东海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突出,中国的海洋权利受到空前挑战。

日益严重的海洋争端和不断升级的海洋权益纠纷证明,传统的海洋霸权主义已不适应当今世界的海洋秩序,海上弱肉强食的时代终将退出历史。在当今海上非传统安全不断凸显的背景下,海洋霸权的威慑力大不如前,面对诸如海盗、海上恐怖主义、海平面上升、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系统维护、海域岛礁主权争端、海洋边界划定、海洋科技分享与保护、海洋网络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因素时,依靠霸权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建构一种新型的权利——海洋法权来规范海洋世界的海洋秩序,需要一种新型的理论——海洋法权论来构建现代世界的海洋秩序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