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加强和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本系統、行业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者和拥有者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和拥有者依法飞行、规范运行,坚决杜绝交通运输领域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无序飞行及扰航事件的发生。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部。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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