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眼中的《战狼2》 :海外国民保护彰显大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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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眼中的《战狼2》 :海外国民保护彰显大国责任

近年来,“国民保护原则”渐渐得到国际社会支持,并有被纳入国际法委员会《外交保护条款草案》的趋势。在国际法委员会和联合国大会关于2000年外交保护第六次会议上,特别报告员约翰·杜加尔德(John Dugard)在国际法委员会条款草案中提出了一项特别条款。杜加尔德认为,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可允许诉诸武力作为行使自卫权的一种方式。尽管这一特别条款最终未得到足够的票数支持,但其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基于国民保护进行军事撤侨作为一项国际惯例的地位。

专家建议加强法制保障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保护本国海外国民权益方面都开展了相关立法工作。如日本于2004年制定了《国民保护法案》,2005年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有关国民保护的基本方针》;根据基本方针的要求,日本外务省又制定了详细的《外务省国民保护计划》。而美国除了有完善的《全民紧急状态法》外,“9·11事件”后更加紧了对美国海外机构和公民的安全保卫工作。尽管现行宪法第50条规定中国公民海外权益应受保护,但“徒宪不足以自行”。目前除了我国2009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外,我国在海外国民保护方面上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