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副职一般比首长低一级,地方比主力低一级;
三、我军军队军官士兵阶级区分的规定(根据原文及编制军衔表整理):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
副军长、副政委为中将、上将;
参谋长为中将;
参谋处长为少将;
情报处长为少将;
政治部主任为中将;
副主任为中将、少将;
组织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宣传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保卫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联络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上校、少将;
后勤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供给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卫生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中将;
副师长为少将;
师参谋长为少将;
师政治部主任少将;
旅长、旅政委为少将;
副旅长为上校;
旅参谋长为上校;
旅政治部主任为上校;
团长、团政委为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