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拟实行军衔制度,但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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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拟实行军衔制度,但未能实现

各地:

关于军队中干部军衔等级(将校尉)问题,有的同志主张现在实行,有的同志主张暂不实行,我们认为等级军衔之划分,与否各有利弊。规定军衔对军队正规化固有帮助,然而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正规化是有限度的,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而过分强调正规化,则有陷于主观主义之危险,无益反而有害。加之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易统一规定,一地区自行规定以为不妥。再则,艰苦环境要求干部同生死,同患难,等级之明白划分,在缺乏长期深入解释时,亦难免有碍干部之间团结。因此,我们起草的内务条令之草案上暂时不划分干部之等级军衔。你们意见如何?望告。

中央、军委

1942年4月24日

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发出后,各部队均作出反应,表示拥护中央不划分等级的指示。如八路军总部发给军委并各兵团的电文《同意暂不分官衔等级》:

军委并告各兵团:

关于军队干部军职等级问题,同意暂时不分官衔等级。各级干部之津贴仍照前规定发给,以免生风波。

彭、左、罗

1942年5月11日

(彭、左、罗:八路军副总指挥彭德怀、副参谋长左权、野战政治部主任罗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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