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二次惩罚越南时, 为吸取自卫反击战的教训, 立下10条新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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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二次惩罚越南时, 为吸取自卫反击战的教训, 立下10条新军规

第7条:不准摘掉军帽

广西地区的某少族民族有个习惯,如果一个小伙子相中哪个姑娘了,他会把头上的帽子摘掉拿在手里以示爱慕之情。为了防止姑娘的父母到部队来扯皮,部队就立下了这个规定。

第8条:服从大局,守口如瓶

为了部队的秘密,规定战士们要服从大局,守口如瓶。

第9条:户外擦枪

在自卫反击战中,战士们擦枪走火、持枪走火、肩枪走火、甚至放枪于桌子上稍稍用力过大也走火,这也成了各班排较为普遍的现象,经常会听见走火的枪声。尽管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害,但总归是危险事故,还把房东的屋顶打了不少的窟窿。无奈只好规定擦枪一律户外且枪口对天。

第10条:杜绝不必要的争执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常常有人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大动肝火,甚至大打出手。这种现象恐怕就是战争使他们心理产生阴影而导致精神异常。部队规定,无论任何事,事情无论大小,在战场一律杜绝不必要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