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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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

    第一篇与第二篇为分论篇,在分别探究解读“灵”与“象”、“气”与“墨”之自然与人文密码的基础上,提出“灵象”“气墨”新概念(新命名),立论:“逸形入灵”矗立大象之象;“如气化墨”构建大美载体。

    第三篇为合论篇,由“灵象”“气墨”延伸,提出“气墨绘画”“灵象艺术”新概念,进而构建“气墨灵象”(“灵象气墨”)之未来艺术新形式、新语言,立论:“气墨灵象”筑就艺术高峰、呈现至美审美。

李连志 水墨画

    第四篇为综论篇,在解读、认知“艺术”本源与“规律”意涵,指出“艺法具象”“意法意象”等是相对艺术规律的同时,立论:“艺法灵象”揭示艺术本质规律,这种本质性规律,体现为艺术的终极性引领与根本性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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