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

(8/19)

吕国英“气墨灵象”艺术论

    如此,气墨绘画之“绘画”,可以是文学、戏剧,也可以是曲艺、书法,还可以是音乐、舞蹈,又可以是电影、电视、美术、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气墨之“墨”者,可以是文字、材料,可以是水墨、彩墨,也可以是水彩、油彩。

    也如此,“气墨”是途径,是方法,是渠道,是观念,是思想,是大道,是文艺之大道。“灵象”是根本,是核心,是灵魂,是真,是善,是美,是真善美,是“美本身”,是大美,是至美之美。

    还如此,“气墨·灵象”不仅形质一体,互为形式内容,亦为文艺创作的普遍原理,终极遵循。

李可染 彩墨画

    所谓“灵象艺术”,是象艺术的未来,也是象艺术的终极性高峰;是象艺术的最高境界,也是象艺术之超验审美。灵象艺术所呈现的象外之象、超象之象、大象之象、纯美之象,以及既往象艺术中所罕有的逸形、灵韵、化境、和谐、浑朴、华滋、湿润、纯粹、高贵、静穆等,让灵象成为至美之象、艺术大美,非艺术中人之大智大慧、大觉大悟者,以艺术担当、极限挑战、生命自由与自我救赎之牺牲,殚精竭虑,苦心造诣,一境恒求,方可成就。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