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中”头目黄之锋等人判刑日期再押后 律师求情:他当年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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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中”头目黄之锋等人判刑日期再押后 律师求情:他当年才18....

据香港“东网”12月7日报道,2014年香港“违法占领行动”期间,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以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20人,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执达主任清理堵塞旺角弥敦道的障碍物,事后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名,除首批4名认罪的被告上周已判刑,其余16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岑敖晖等,法庭原定于7日判刑。

然而,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表示,黄之锋于案发时只有18岁,再加上之前已经因“重夺公民广场”案,被上诉庭改判监6个月,希望法庭量刑时,会考虑刑罚的整体性,希望可判处“感化令”。

另外,骆应淦代表另外两名不认罪被告郭阳煜和朱佩欣求情,声称二人是因“关注社会”而参与了本案,期间并没有使用暴力,都没有定罪纪录,并已经被“上了一课”。

另一位辩方律师潘熙则表示,他所代表的被告当时并无意挑战香港法律及法庭指示,他声称,关兆宏(被告之一)当年23岁,行动中也无反抗及作暴力行为致他人受伤,而且被捕期间“表现合作”,希望能判以缓刑。

潘熙称,虽然不认罪的七人最终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但他们“没意图挑战法庭权威或法律”。但法官反驳道,仅有部分被告没有意图,不能代表其他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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