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我就是不服,凭什么不能讨价还价?美国:谁叫你输给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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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我就是不服,凭什么不能讨价还价?美国:谁叫你输给中国?

众所周知,即便距离二战结束已有70余年,但日本当时签署的各种条约已经让这个曾经令美国都感到畏惧的国家不再拥有各项权利,特别是在军事领域。

根据《和平宪法》规定:日本的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平,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军舰数量不得超过30艘,总排水量不得超过10万吨,不能拥有航母及核动力潜艇,作战飞机数量不得超过500架,不得拥有远程轰炸机,不得发展弹道导弹技术。

并且,最令日本感到窝囊的是给予美国的“在国内自由建立基地的权利”和“从基地自由越境攻击他国的权利”这2项权利,要知道,即便是当初伊拉克战败,双方也签订了禁止美军越过伊拉克国境对他国进行攻击的地位协定,而日本是全球唯一一个提供上述两项权利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