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鞭刑, 美国人犯事一鞭趟床上3月, 总统求情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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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有鞭刑, 美国人犯事一鞭趟床上3月, 总统求情也不行

1993年,一名美国青少年迈克在新加坡内损坏人家汽车,戳轮胎,打砸玻璃,涉嫌盗窃,被人报警起诉。这在美国一般也就判个几个星期,但在新加坡可不得了,直接被判决鞭刑12下(开始判6下,后来拒不认罪又被判6下),另外还有赔偿,监禁都不值一提了。这真不是随便拿鞭子打几下就行。所谓的鞭其实是一个特大的棍子,一鞭子就能让你躺三个月,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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