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评】学生军训岂容抹黑 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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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评】学生军训岂容抹黑 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学校教官培养要更专一些。培养一支过硬的教官队伍是学生军训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学校可以邀请部队人员担任学生军训教官和顾问,如果当地没有驻军或部队条件不允许,由学校自行选拔、培养军训教官。一些学校、尤其是私立学校为了省去繁杂的协调程序,往往采取自主确定教官的方式组织军训。这些不是来自军队的军训教官自身军事素质不高、军训方式不得要领,错误地把军训当成蛮训、苦训,甚至造成学生伤害事件。媒体把这些伤害事件报道出来后,未参与承担军训任务的军队却成了“背黑锅”的对象。

军队参与力度要更大一些。学生军训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学生军训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军队也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其他国防法规对军队参与全民国防教育、协助开展学生军训都有规定,这就说明,驻军部队协助当地学校开展军训活动是法律责任,义不容辞。

社会关注学生军训是好事,但不应把关注的焦点放在负面消息上。作为承担军训任务的各类学校,应及时澄清军训中的不良现象,更多的是要把依法落实军训、创新开展军训、军地协同推进军训的好方法、好经验传播开来,让学生军训成为全民开展国防教育的“阳光地带”。(中国网军事观察员 张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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